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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指标2-3:学校积极参与“黄浦区百家文明单位学习雷锋精神” 为民服务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16-11-28 12:00:00 作者: 



 

 

学校积极参与“黄浦区百家文明单位

 

学习雷锋精神” 为民服务实践活动

 

2015520日早晨7时,我校老年大学、社区学院、教务处、培训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志愿队伍,在夏民副书记、副校长带领下,来到南京路步行街参加“南京路学雷锋为民服务实践活动”。我校展台集中提供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版块的教育教学服务咨询,前来咨询的人员络绎不绝,大家对我校特别是老年大学提供的各类教学资源尤为感兴趣,志愿来参加咨询的老年大学的班长们现场解答了很多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与这次南京路学雷锋为民服务实践活动是黄浦区百家文明单位学习雷锋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体现,作为蝉联二届市文明单位的黄浦区业余大学更是义不容辞。学校将更为积极的投身到各项为民、为区域发展的服务活动中去,争做践行文明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

4、开展生态建设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志愿者参加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生态质量。

5、开展党员教师-学生联合志愿活动,及时向同学发布志愿服务信息,并组织同学参与其中,为在校的学生和老师提供多样化的志愿者服务。

三、活动要求

1、志愿者服务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服务活动。 

2、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3、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成员要维护单位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4、学校要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