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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6-1:开展师德状况调查 强化学校师德建设
发布日期:2019-11-21 12:00:00 作者: 


 

开展师德状况调查 强化学校师德建设

 

学校学习借鉴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学校师德建设、教师管理、教师监督工作的一个依托。学校认为,本《处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来的,作为成人高校的教师也同样有知晓、理解、遵守的必要。

学校在办学中,同样注重对教师师德进行监督,杜绝诸如: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等违规行为。学校设立网上校长信箱,接受学生和教师投诉,以此充分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并可做出快速反应。

学校每学期开展学生对教师教学状况的评价,由分管校长负责,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具体实施,系部主任配合,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学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学生意见,对师德不佳、教学态度不良的行为提出批评。

每学期开展全部课程、全体任课教师的当学期教学情况调查,学生给老师的课程教学情况、教学态度打分,最终评价成绩通过系部反馈给教师,对问题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学生评价作为年终教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对突出的师德问题,学校将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在以后的评优、评奖、职务评聘中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