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1-3-14:文明班级评选要求
发布日期:2014-01-24 12:00:00 作者:
一、评选目的
为培养成人学员的文明素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育终身学习精神,增强在校学员的凝聚力,促进学员努力学习,配合推进学校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特形成本校文明班级评选要求。
二、基本要求
1、班级形成尊师守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风和学风。
2、班级的学习成绩本学年总评良好。
3、全班学员认真学习,作业上交率平均达90%左右。
4、全班学员本学期的出勤率,业余班平均达85%左右,全脱产班平均达95%左右。
5、班级形成一个以班干部为核心的骨干力量,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
三、评选流程
1、教务处是文明班级评选的工作机构。负责推选候选班级,组织评选材料,开展其他相关评选活动;
2、学校文明单位评选中一票否决的排他性指标应是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参照。任课教师在文明班级评选中的意见,学员的学习态度均应被视为评选的重要权重。
3、文明班级评选结果需报党总支、校务会同意后,“班级表现和事迹”材料应公示3个工作日。期间若无异议,评选的文明班级方可获得通过。
4、对文明班级应该给予通报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