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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33:工作回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净化校园语言环境
发布日期:2017-11-13 12:00:00 作者: 


 

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净化校园语言环境

 

黄浦区业余大学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语言文字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学校进一步强化全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其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并由此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推广普通话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需要,是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是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文化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国家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学校作为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基础阵地,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普及任务。我校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和工作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明确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在校刊(报)、讲义、试卷、板报、板书等载体中,明确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黄浦区业余大学结合学校实际,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并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其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

学校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测评和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语言文字教学基本功训练和语言文字理论修养,确保所有教师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及其他公共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语言文字测试需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并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作为业务考核必备内容之一。

学校还不断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把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要求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学校的各类会议,专题讨论,课堂用语均采用普通话,并积极处理因不采用普通话授课情况的投诉处理,督促教职工规范使用语言和文字。目前,全校新教师招聘入校,必须具备语言文字测试合格成绩,要求在校中青年教师必须具备校园整体语言文字规范化局面的形成,从而强化了教职工和学生规范化用语用字的意识,更为深入有效地净化了校园语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