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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36-6: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03 12:00:00 作者: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完成学历班与非学历班的教学任务,确保学历班与非学历班的教学质量,学校各类教学班的师资配备在以本校专职教师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地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兼课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管理办法:

一、学校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主要有如下职能

1、聘请高校或有关研究单位的教授、专家为兼职教授。主要为我校各大专专业、高职专业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审定、新专业的申报作顾问、当参谋;定期为我校的教师或学员开专题讲座、进行业务培训;为我校大专班毕业论、毕业设计工作作指导;带教或辅导我校教师业务进修;代为聘请兼课教师。

2、聘请兼课教师担任大专班或非学历班的教学任务。

3、聘请兼课教师指导学院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非学历班的结业论文)的指导、复评或答辩。

二、教学系部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的条件

若有以下情况,可以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

1、确须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完成有关职能;

2、有关教学班的某一课程无本校专职教师;

3、有关教学班的某一课程虽有本校专职教师,但因其工作量饱满,客观上无法在承担这一教学任务;

4、所聘请的兼职教授,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所聘请的兼课教师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教学人员。

三、教学系部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的申报

1、确须聘请兼职教授,由有关教学系部事先向校长室提出申请,介绍人选情况,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大专班确须聘请兼课教师,有关系部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介绍人选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非学历班确须聘请兼课教师,办班系部、班办人员必须事先向培训部提出申请,介绍人选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教学系部聘请兼职教授、兼课教师的手续

1、经批准聘请兼职教授、由有关教学系部主任代表学校向兼职教授颁发'聘请书',请兼职教授填写'登记表' ('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部保存,一份交校长室存档);定期与兼职教授联系;制定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

2、经批准聘请兼课教师,大专班由有关系部、非学历班由办班系部或办班人向兼职教师发放'致兼课教师信气请兼课教师填写'登记表' ('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系部或班办人员留存,一份交教务处或培训部存档)

3、大专班有关系部及非学历班办班系部或班办人员向兼课教师发放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记分册、质量分析表,具体布置教学任务、通知上课地点、时间,在规定时间回收授课进度表、考试试卷、记分册、质量分析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