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设施45-2: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治安信息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08 12:00:00 作者: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治安信息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和内部治安稳定,加强情报信息工作,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配合适应单位内部的机制转换,维护内部政治和治安的稳定,强化信息管理,疏通上下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有利于信息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信息工作制度。
一、 情报信息收集
1.收集内容:各部门信息员要密切注意和掌握单位内部洽安动态,及时收集①敌情:②政情;③社情;④不安定因素;⑤治安动态案件;⑥各种事故:⑦工作情况;⑧其它有关内部稳定和治安的情况。
2.收集方法:保卫部门要经常与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信息员、治安员负责人联系,并尽量接触教工,了解他们议论什么以及教工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做到脚勤、嘴勤、手勤。
二、情报信息储存
保卫部门要建立“信息登记表”,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要及时登记入册,以免失效。在接待信息员工作汇报时,要有“接待记录”,信息的记录一定要做到“五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起因、后果)齐全。同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统计分类。
三、情报信息的处理
保卫部门对收集到的各类情报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办法要视信息的内容、重要程度而定,结果要在“信息登记表”上记录下来,同时要及时向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取得处理意见。
四、对收集到的各类情报信息
特别是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部门汇报。信息传递要注意时间性,做到及时、准确,一事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