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处职责
总务处是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总务后勤人员的管理、考核与奖惩。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
2、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学校的校舍设施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基础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负责校产的使用登记及清查工作,对班级、办公室等使用财产进行认真登记,每学期清查两次,作到帐物表相符,防止财产流失。
4、搞好与学校各处室工作的联系与协调,主动热情服务。经常组织后勤服务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考试,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减耗增效意识,竞岗创优意识。
后勤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总务主任领导下参与“杜绝浪费,保证供给”的管理目标。
三、协助总务做好校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校内物品的管理,食堂管理和及时督促维修指导。
四、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
五、以身作则,尽职尽责,敢于制止不良现象。做后勤员工的典范。
六、督促检查属下员工的工作及校内日常情况。做好属下员工的考勤登记。
七、制订自己所管理范围内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八、对人态度和蔼,正确处理人与人之同的关系和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向题,团结友好、互相帮助,共同搞好后勤管理工作。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车辆的服务水平,加强车辆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学校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根据各部门的用车计划,任务缓急,合理安排车辆,优先保证教育教学及学校日常用车。
二、一线教师和行政和人员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首先,经校长审批,总务部主任签字后由总务协调派车。后勤各部门和特殊情况用车,直接由总务协调派车。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提前半天以上送用车辆申请单到总务办公室(特殊情况除外),由总务部统一安排出车。
四、学员考试、比赛,外请的专家、教授、学者、嘉宾,校部级干工作等,需要用车优先安排出车。
五、部门工会活动用车,每学期每部门安排一次。
六、教职工工作需要用车,2人以上总务办公室派车。部门同时用车,路线较为偏远的可优先安排。
七、未办理用车手续,非特殊情况的一概不给予安排。
八、充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能合并使用的车辆尽量合并使用,非特殊情况不派专车。如办事人员办事时间超过3小时,车辆送到目的地后立即返回学校,办事人员自行返回,学校给予报销公交车车票(乘出租车自负)。
九、车辆紧张,被任务缓急和用车人数作合理安排。无法安排车辆时,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自行解决交通问题,学校给予报销公交车车票(乘出租车自费)。
十、用车人不得随意指挥司机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除外),司机有权按照派车单行驶目的地。
十一、学校车辆原则上不得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经总务主任批准方可派车,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用车人负责。
十二、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如有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请各部门及时向总务汇报,以便改进。
十三、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附:乱停乱放车辆处罚条例
1、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取消停放资格,不准进入。
2、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值班保安有权上锁。上锁后车主到保安值班岗领取罚款单,到学校财务室交罚款,凭罚款收据到值班岗亭领取钥匙开锁。
3、乱停乱放的汽车,由保安开具罚款单,张贴在其挡风玻璃上,车主持罚款单到学校财务室交罚款,凭罚款收据,才予放行。
4、乱停乱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如超过一天,仍未到学校财务室交罚款,则要缴交滞纳金50%,第三天仍未交罚款,则取消停放资格,不准进入。
保安部规章制度
为了使保安部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各级领导可按章办事,也使值班保安人员明白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的标准、要求,使保安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区内安全。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详见岗位责任):
1、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
2、维护区安全。每个保安队员要担负区内的安全防范管理和维护社会,日夜值班、巡逻,经常开展检查,以堵塞漏洞隐患,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3、维护学校利益。发现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要即给以制正、处理。
4、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发现行踪诡秘、形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立即扣留、报告。
二、保安人员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3、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4、不贪赃枉法
5、不侵犯他人
6、遵纪守法
7、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三、保安人员工作人风
1、机智勇敢
2、不贪生怕死
3、不耍威风和特权
4、敬老爱幼、尊重妇女
5、不欺压他人
6、礼貌待人
7、团结友爱
版权所有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地址:上海市四川南路37号 邮政编码:200002 电话:63202942,64315078
沪ICP备05014752号-1 公网安备 31010102004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