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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43-6:黄浦区业余大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2 12:00:00 作者: 


 

黄浦区业余大学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专业教室是进行专业现场教学、实验实习、技能训练与考核的专门场所。专业教室存放着各种专业仪器设备和教学设备,用于教学和科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挪作它用。

(二)使用专业教室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必须提前一周向专业教室分管教研组提出申请,并与管理人员当面协商使用事宜;使用专业教室进行实训、实习,必须提前两周提出申请,经学科批准,并与管理人员当面协商有关使用安排事宜。遇到冲突,协商解决,必要时由学科协调,以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专业教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要求正确使用。学生操作仪器设备必须经老师同意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任课老师和实验指导老师要共同加强对学生纪律和安全的教育。贵重仪器设备要及时做好使用记录。

(四)实验指导老师对在专业教室进行的教学活动要及时做好记录,对专业教室的仪器设备要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以保证各项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在专业教室进行教学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赔偿。贵重仪器的损坏或异常问题要及时报学科及教务处处理。

(六)在专业教室从事各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水、防电等有关安全制度。

(七)本制度未涉及的事宜,参照一般实验室的有关制度、规定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