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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设施43-4:黄浦区业余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4 12:00:00 作者: 


 

黄浦区业余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管理人员对全系的仪器、设备进行登记、核对、验收,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二)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必须做好维护、保养、使用记录,定期检查。

(三)学生实验所需用的仪器,由实验室供应,用后归还,建立损坏仪器赔偿制度。

(四)教师教学、科研所用仪器设备,应建立完备手续,归还时应进行验收。

(五)各实验室安全保卫有专人负责,对易然易爆药品进行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事故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杜绝各种可能出现的隐患。

(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对剧毒、有害物品严禁放入下水道,必须倒入废液缸进行集中统一处理。

(七)实验室实行科学管理,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制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实行奖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