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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校园: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8-01-08 12:00:00 作者: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要求


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打造“无烟校园”,并规定教师不得在学员面前吸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无烟”是学校建设的应有之义。打造“无烟校园”,给师生创造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校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创建无烟学校工作规范。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更好地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积极响应上级的创建无烟学校活动的号召,认真学习对照“黄浦区无烟学校标准”争创无烟学校。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总支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工会负责人、工会组长、团委书记、总务主任为组员的控制吸烟领导小组,处室设立控烟监督员兼职岗位。由校长负责分工,各处室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每学年制订控烟计划和措施,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控制吸烟活动的检查和落实工作,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控制吸烟的教育宣传

1、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为了提高师生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利用宣传栏、展版、校园网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烟草危害的知识和控烟要求的相关内容,组织学员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和班会活动时间认真学习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师生对控烟的认识,人人参与控烟活动,自觉抵制烟害,创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2、坚持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办健康教育专栏等,利用健康教育课、黑板报等途径宣传禁烟法规,通报吸烟状况,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3、加强培训工作。培训班主任,提高班主任对控烟工作的认识,班主任是教育学员最直接的实施者,提高班主任对控烟工作的认识是搞好控烟工作的有力保证。在培训中,一是明确怎样组织学员开展控烟活动,二是提高班主任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四、控制吸烟禁示性规定

1、严禁教师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吸烟。

2、校园和会议室摆放禁烟标志。

3、不给来客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婉言谢绝。

4.第一阶段教师学员吸烟在学校划定的区域内;第二阶段禁止师生在校内任何场所吸烟。

五、控制吸烟奖罚措施

1、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控烟监督员需认真履行劝阻吸烟人在非吸烟区吸烟的职责。

2、教师在规定的禁烟场合吸烟者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学员在班级予以批评教育。

3、积极开展无烟教室,无烟办公室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无烟教室和无烟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将履行控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优评先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