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校园5-15-54:强化控烟禁烟管理 营造学校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
发布日期:2015-01-30 12:00:00 作者:
强化控烟禁烟管理
营造学校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
为营造我校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和谐校园。根据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文明良好的校园氛围,学校制定了相关禁烟和控烟规范。
校长是学校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禁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宣传和劝导禁烟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应主动执行禁烟制度,在校园内自觉禁烟。学校实行常态管理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禁烟管理办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做好记录。学校规定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在本校校园禁烟区域内吸烟。学校在醒目处设立了禁烟标志,比如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教室、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11月1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为此,学校正修订已有的控烟规范,在校内同步落实禁烟。
学校禁烟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事关学校形象和学生、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在此,学校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做好禁烟工作,争做禁烟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