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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5-16-57: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物业服务工作制度(2016年讨论稿)
发布日期:2014-01-17 12:00:00 作者: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物业服务工作制度(2016年讨论稿)

 

1. 忠实履行基本工作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

2. 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工作时间需穿着工作服装,保持仪容整洁。

3. 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

4. 工作需谨慎、仔细。如:擦拭易碎物品需轻拿轻放,物归原位。

5. 服从学校内相关领导及领班的分配、安排与指挥,遵守相关制度。同事间需团结和作,配合工作驻地单位做好相关配套服务。

6. 每周举行工作例会,总结每周工作情况,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

7. 不得擅自休假或换班,有事外出需事先请假。病假需提交病历卡、事假应提出事先书面申请。

8. 不得将学校内公共物品带出工作园区,捡到物品应交给工作驻地相关工作人员。

9. 节约耗材,节约用水,杜绝浪费。爱护并保管好工作用品,接触溶剂类工具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干净,并放回储存场所。

10. 在工作中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请咨询您的直属领导。

11. 遇学校有大人流活动,各部门工作需提升至相应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