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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52-7:驾驶员安全行驶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12 12:00:00 作者: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驾驶员安全行驶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2.驾驶员按照学校规定正常坐班,但由于工种的特殊性,将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时间安排。

3.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 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6.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重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如因驾驶员粗心大意造成的意外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驾驶员酒后驾车、私自用车或违章驾驶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该驾驶员的劳务用工。

9.车内不许吸烟,本校教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有礼貌的制止;学校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校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0.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1.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要告知校长办公室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校长办公室人员处报到。

12.驾驶员对办公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3.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学校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4.学校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每月末按乘坐人或部门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各部门合计数应与当月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程。

15.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驶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该驾驶员的劳务用工。

16.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学校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交警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17.车辆发生的费用,需持有效票据与出车记录核对后报销。

18.驾驶员应在三个月内尽快熟悉路况,胜任工作,如不能胜任即终止该驾驶员的劳务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