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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52-4: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15 12:00:00 作者: 



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员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

二、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会客单。离校时由接待人签名,将会客单还给传达室。

三、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经总务部门办妥出门证。如证物不符,门卫人员有权不准携带出校。

四、门卫人员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生的情况、处理意见做好记录,搞好交接班工作。

五、节假日及平时晚上900放学后学员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同意才能进校。进校后若有损坏公物等情况,门卫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六、认真做好报刊、邮件收发工作,凡属重要邮件都须登记,及时通知本人,签名发件。

七、每逢教工学习及开会时,对外一般不接待。有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