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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10:49:59 作者:孙超 

 

关于做好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

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教职工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应当遵循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公正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1.为凸显黄浦区基金会设立“成人教育育才奖”的特点,奖励对象为致力于区域终身教育的教职工。

2.新进教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超过一年的,可参加该奖项评选。

3.教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该奖项评选;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不参加该奖项评选;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教职工,暂不参加该奖项评选,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奖励,由本单位确定。

4.内退人员不参加该奖项评选。

三、要求和标准

1.评选要求:评选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评价工作实绩。

2.评选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向条件艰苦、任务繁重、一线岗位以及获得表彰的人员倾斜,向当年度重点工作适当倾斜。

3. 名额分配: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奖励名额59名。

序号

部门

人数

育才奖名额

1

校长室

3

2

2

校办

8

5

3

总务处

4

2

4

培训部

4

2

5

教育发展处

5

3

6

教育教学处

10

6

7

信息中心

7

4

8

科研室

1

1

9

基础部

9

5

10

计算机系

6

4

11

经管系

13

8

12

英语系

8

5

13

应用艺术系

8

5

14

社区学院

12

7

 

四、工作机构

1. 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务班子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奖励的实施细则,综合评价结果。

2. 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成员由校办、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评选工作由学校人事干部牵头落实。

五、机制和程序

1.工作机制

评选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必要时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评选工作,形成校长负责、党总支监督保障的运行机制。

2.评选程序

各部门负责本组的评选工作,汇总推荐名单报人事,并将过程性材料交校办留档。

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认定,确定奖励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评选工作安排

166日,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关于做好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模板下载栏目发布《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奖励审批表》、《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推荐名册》供下载。

2)各部门根据奖励名额,开展民主评选,公正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按要求填写《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奖励审批表》,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2023学年度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以上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于620日前交人事。评选推荐过程中的过程性材料(推荐会记录、推荐票等)交校办留档。

3)评选工作小组汇总审批表、推荐名册,报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47月上旬,获奖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59月教师节前后颁奖。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202366

 

 

 

 

 

附:    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范毅清

组员:沈刚   孙晔   夏明建

 

基金会“成人教育育才奖”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范毅清

组员:沈刚   孙晔   夏明建   董珏慧   李佳   仇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