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1 12:00:00 作者:
关于确定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您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您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期间,登录并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操作。
如有操作问题,可参看以下链接中的操作说明:https://mp.weixin.qq.com/s/uDPj4oHTNSHnsD8Zwopvrg
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内容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人事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