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回顾:我校参加市总工会三项互助保障达到100%
发布日期:2012-08-16 12:00:00 作者:
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我校在职职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每期保障期限为三年,参加的职工每人三年内只需交纳60元,期间发生尿毒症、重型肝炎、恶性肿瘤、置换心脏瓣膜等九大类重病的其中任何一种疾病,可以按规定得到人均每份一万元的重病医疗保障金;在职和退休职工的“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每期保障期限为一年,在职职工“一年期计划”,每年每人交纳35元,“三年期计划”每人三年100元;退休职工每人每年交纳50元,当职工和退休职工发生住院、按住院标准结算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门诊大病或家庭病床时,个人自负部分的医药费,可以按规定得到50%-70%的补充医疗保障金。三项互助保障基金的参加,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了大病职工的后顾之忧。
工会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