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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启示
发布日期:2011-07-05 12:00:00 作者: 


 

“王安石变法”的启示

 

北宋以后王安石的官方形象是:亡国祸首,千古罪人。学术形象:所学不正,其主张皆异端。民间形象:在话本中沦为“猪、狗”。那么历经千年以后,现代人如何看待“王安石变法”,其中的利与弊对当今中国的崛起又有什么启示。

公元1069年王安石提出新法, “王安石变法”通过改革对各个既得利益再分配,对原先从土地私有化上获利的大批官吏地主加大税收,使其无法占为己有,此举遭到了各级政府官员的反对,其中最著名反对他的就是司马光。之后又实施了状大税源,扩充税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使国库从原来的贫变富。并且对商人采取市易法,防止大商人垄断市场,操纵物价,盘剥市民,以此达到稳定物价、免除中小商人受到大商人的压榨。

比如青苗法,青苗法是为了抑致私人高利贷,通过政府信贷代替私人高利贷,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却因为反对派官员从中作梗,变成了政府强迫农户接受货款,利息却比豪强大户的高利货还高,直接使“青苗法”变成了盘剥农户的一把刀子。问题就出在王安石没有考虑到农民其产出不足还贷,反增加农民额外负担,此法主要考虑的是增加国家财政出入,而不是济困助贫。而且对于当时官场的腐败,王安石应该先整顿吏治后实行改革。要认人用人,团结人心,行新法用旧人,怎么可行。另外逐步完善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强硬的措施并不能带来好的制度效果,只有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正确可行的,才有能被广大的人民群众认可拥戴。

放眼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趋势,分工越来越细,中间机构越来越繁杂,对各种制度要求也越来越细致,我国不断完善出台有力的法规政策来应对各种危机。

然,在我看来“王安石变法”不成功在那时必然是失败的,就像封建社会也会必然是死亡一样。改革开放后,科技的发展进步,文化知识的丰富让我们重新对“王安石变法”有了新的看法,我认为这是一次重大的改革实践。对于当今的社会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吸取历代税赋改革的教训,逐步完善市场机制,使国民的生活幸福,国家的未来才能更加繁荣昌盛。

09行政双休班 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