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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细则(电校教【2003】2号)
发布日期:2018-05-21 12:00:00 作者: 


中 央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文 件

 

电校教[2003]2

 

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

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为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东北财经大学协商,特制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将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00三年一月十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参照《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开放教育试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位授予标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3. 完成本科开放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资格,并且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免考 课程视同成绩达标,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技术、业务工作的能力。

4. 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成绩良(含良)以上。

5. 通过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开放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或在申请学位前四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含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 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 在读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3. 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4. 开放教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

5. 毕业论文未通过答辩或成绩在中等以下(含中等)者。

6. 考试作弊者。

7. 未获得毕业证者。

8.未交纳学位申请费者。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工作程序

    1.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审核、汇总其开放教育工商管理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向东北财经大学择优推荐拟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名单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2. 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两次(5月一次,11月一次)。考试命题和评分标准由东北财经大学负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制卷并组织考试,省级电大组织阅卷,考试后一个月内将成绩单报东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保留抽查和复查的权利,对未按要求阅卷的省级电大将取消其阅卷资格。

    3. 东北财经大学负责提供毕业论文题目,制定论文评审和答辩标准,并监督、指导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审核论文成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组织学生选题,安排指导老师,并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和成绩评定工作。

    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应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后一个月内将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者名单、课程成绩报告单、外语成绩单(或证书)、毕业论文成绩(含答辩成绩)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到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由工商管理学院对中央电大提交的学位授予建议名单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东北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由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此项工作在中央电大提交学位相关材料后两个月内完成。

5. 毕业审核与学位申请必须同时进行,学位只接受一次申请。

第四条   学位名称及学位证书

1. 本科开放教育工商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2. 经东北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由东北财经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由中央电大负责。

  1.  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的证明。

    第五条  学位申请费及学位英语测试费

    1.收费标准

    1)学位申请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收取的费

    用暂定为每人400元,以后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报经有关收费管理部门批准。

    2)学位证书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收取的费用暂定为每人20元。

    3)英语测试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收取的参加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英语水平测试的费用暂定为每人30元。

    2. 收费方法

    各试点电大代收学位申请费、证书费及英语测试费,并分别与提交学位申请者名单及参加英语水平测试者名单时,将相关费用汇至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指定的帐号。

        第六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东北财经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