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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5-21 12:00:00 作者: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体现上海开放大学“为了一切学习者,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学生“三力”(学习力、应用力、发展力)和提高“当班人”的素质和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发挥专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基本原则

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

三、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分两类: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单项奖学金以一学年中特定方面的优秀表现为主要评定依据。

(一)综合奖学金

1.参评综合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1)在上海开放大学已注册三个学期的开放教育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上海开放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刻苦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作业,能较熟练地使用多种媒体教材进行自学。面授课出勤率高,能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带动班级其他同学努力学习,在同学中有较大影响者。

4)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首次考试(含考查、实践环节、专升本专业补专)成绩一次合格。对于参评综合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的成绩不计算在内。

2.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金额和比例

综合奖学金分四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奖金2000/人。要求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各方面表现突出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典型事迹。获得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同时授予“优秀学员标兵”称号。设立特等奖学金旨在树立全开大系统范围内的标兵,带动学风建设。

2)一等奖学金:奖金1000/人,评定比例不超过上海开大在校学生人数5‰。要求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同时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3)二等奖学金:奖金800/人,评定比例不超过上海开大在校学生人数15‰。要求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获得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同时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4)三等奖学金:奖金500/人,评定比例不超过上海开大在校学生人数20‰。要求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开放教育专科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同时授予“学习积极分子”称号。

(二)单项奖学金

1.参评单项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1)在上海开放大学已注册三个学期的开放教育学生可申请奖学金评定。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上海开放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单项奖学金的种类和金额

单项奖学金分三类:校外竞赛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

1)校外竞赛奖学金

用于奖励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参加中央电大或市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①学生在参加各项科技活动或单科学习竞赛活动中,有发明创造、突出事迹或成绩优异者,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中央电大

集体

1000

800

500

个人

800

500

200

市级

集体

2000

1500

800

个人

1500

1000

500

国家级

集体

3000

2000

1500

个人

2000

1500

800

②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如为集体项目,10人以下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10人以上标准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③市级、国家级比赛均指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并经学校同意,代表上海开放大学参加的比赛。奖励时间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

④学生在校期间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奖励200-500元(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成果署名单位应有上海开放大学,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媒体发表不重复奖励。

⑤学生的校外竞赛需经上海开放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鉴定,鉴定后有效。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学金

用于奖励坚持原则,率先垂范,勇于创新,不计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班级工作(分校学生会工作)效果显著并取得一定成绩,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的班级干部或分校学生会干部。要求其上一学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获得该项奖学金者,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上海开放大学在校学生人数10‰,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