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校领导班子建设
教育局党工委于2020年6月份,任命了新的总支书记和副校长,充实了校领导班子的力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周召开一次校务会,书记、校长、分管校长、工会主席出席,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党总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规范决策行为,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总支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因此,校务会讨论通过的相关事项,都要经过党总支的集体讨论和投票,切实落实责任主体。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各支部要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且留有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