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0-09-27 14:03:45 作者:孙超
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校中秋、国庆期间对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原则上不离开上海,如确需离开上海,各部门主任要将该员工去向及起止时间提前上报给校办;
二、离沪教职工要加强个人路途防护,须每日测量体温(包括同行人),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校办;
三、离沪教职工在返校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离沪期间本人及同行人体温测量记录和就医情况,返沪后14天内要做好健康观察。
校办
2020年9月27日